欧盟对美国科技巨头首开罚单,或标志着全球数字监管进入“硬性约束”时代。
当地时间4月23日,欧盟发布公告表示,因违反《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简称DMA),欧盟监管机构对美国苹果公司处以5亿欧元罚款,对美国社交媒体平台“脸书”和“照片墙”的母公司元宇宙平台公司(Meta)处以2亿欧元罚款。
这是《数字市场法案》自2024年正式生效以来,首次对美国科技巨头苹果公司和Meta公司开出了巨额罚单,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实际上,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3月就对苹果、谷歌(Alphabet)和Meta展开正式调查,以确定这些科技巨头是否存在违反《数字市场法案》相关条款的情况。但在美国大挥“关税大棒”之际,欧盟的巨额处罚显得有些“微妙”,或被美国视为对其关税政策的反制措施,进一步加剧欧美之间的贸易摩擦。
苹果、Meta触犯《数字市场法案》条款
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 DMA)是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后,欧盟在数字监管领域的又一重磅立法。该法案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平台(即“守门人”)的垄断行为,重塑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其核心目标包括:
一是打破平台垄断:通过事前监管手段限制“守门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例如禁止自我优待(如优先展示自家服务)、限制数据垄断等。
二是促进创新与竞争: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平台创造进入市场的机会,例如强制开放互操作性、允许第三方应用商店等。
三是保护用户权益:要求平台提高透明度,禁止未经同意的个性化广告,并赋予用户更多选择权。
该法案针对市值超过750亿欧元且月活跃用户数超过4500万的“看门人”平台,要求其履行一系列义务,包括提高平台的互操作性、允许用户访问企业数据以及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反这些规定的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重复违规者罚款比例甚至可能翻倍。
从苹果公司与Meta在欧洲的业务运营情况来看,二者均存在若干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的情形。其中,苹果公司禁止开发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强制收取15%至30%的“苹果税”,还限制第三方应用商店安装,并且限制其浏览器Safari与其他浏览器引擎公平竞争。这些行为可能触犯《数字市场法案》条款5和条款6。
而Meta将脸书(Facebook)、照片墙(Instagram)和WhatsApp的数据整合用于广告定向投放,以此巩固广告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条款5中关于数据垄断和自我偏好的规定。具体为:Meta在2023年11月推出的订阅模式要求用户在“同意数据收集”或“付费订阅无广告服务”之间二选一,但未提供DMA要求的“低数据使用量广告服务”选项。
同时,其虚拟现实平台限制竞争对手产品与自身生态系统的相互可操作性,违反了该法案条款6中关于限制竞争对手访问核心服务的规定。
欧盟表示强硬执行数字规则
针对欧盟突然处罚,目前两家美国科技巨头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苹果公司在声明中称,这项决定“对用户隐私和安全不利,迫使我们免费开放技术”,并指责欧盟“不断修订规则”,让企业难以适从。而Meta则批评欧盟“试图打压成功的美国企业,却允许其他国家公司在不同标准下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罚款的时间点或具有“特殊意义”。正值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欧盟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敏感时期,欧盟此举被外界解读为一种反制措施,意在回应美国对欧盟科技监管政策的批评。此外,这也加剧了欧美之间的贸易紧张局势。
但实际上,此次处罚是欧盟对科技巨头展开长达一年调查的结果,旨在确保这些企业遵守《数字市场法案》的规定,并维护数字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欧盟竞争事务专员里韦拉表示,这项罚款传递出“强烈且明确的信息”,表明欧盟将“坚定但平衡地”执行数字监管,同时强调了对科技巨头的监管力度不会放松。
此外,苹果还收到了一项停止令,要求其在6月底前对其产品进行进一步修改,否则将面临每日追加罚款。与此同时,欧盟正在评估元宇宙公司去年底为合规所作的调整是否到位。
然而,美国总统特朗普曾多次批评欧盟对美国企业“不公平”,并威胁要采取报复措施。但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也强硬地表示,欧盟的数字规则必须得到执行,不会让贸易摩擦影响执法。
美欧数字主权之争的核心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数字市场法案》标榜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在数字市场中的垄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但背后却是一场美欧数字主权的博弈。
首先,欧美之间存在较大的政策理念差异。欧盟希望通过DMA等法案构建“数字主权”,旨在减少对美国科技巨头的依赖,保护本土企业。其核心逻辑是“防御性监管”,通过限制数据跨境流动、拆分垄断行为,确保欧洲市场的独立性和安全性。而美国则是技术主导、维护霸权,主张“先发展后监管”,认为欧盟的严格措施构成贸易壁垒,削弱了美国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这也是一场欧美数据主权与市场控制权争夺。欧盟要求敏感数据存储在境内,并限制向非欧盟国家传输(如GDPR和《数据治理法案》),而美国企业依赖全球数据流动优化服务,认为此举增加合规成本。欧盟试图通过DMA输出国际数字治理的“布鲁塞尔效应”,影响全球数字规则;美国则通过《云法案》等强化域外管辖权,双方在跨境数据执法权上存在冲突。
此外,这实际上也是一场不可避免的地缘经济战略冲突。欧盟的产业保护逻辑是,希望通过监管扶持本土企业(如Gaia-X云计算项目),减少对亚马逊AWS、微软Azure的依赖。此次罚款也被视为对苹果和Meta市场支配地位的直接打击。但美国则称欧盟罚款是“新型经济勒索”,暗示可能通过贸易谈判施压。
不过,从处罚的力度来看,此次罚款金额仅为两大科技巨头年收入的0.1%,远低于DMA规定的10%上限,显示欧盟初期以威慑为主,未来可能提高处罚力度。同时,双方或通过一些协调规则,实现妥协或退让,但核心分歧(如数据主权)短期内难以弥合。
因此,此次7亿欧元罚单不仅是欧盟对苹果、Meta违规行为的惩戒,更是美欧数字主权博弈的缩影。欧盟通过DMA强化监管权威,挑战美国科技霸权;而美国的反击可能加剧跨大西洋贸易摩擦。
未来,欧盟DMA不仅将重塑欧洲数字市场,更可能成为全球反垄断的“分水岭”,推动数字经济从“野蛮生长”转向“规则导向”。未来,DMA的执法效果与美欧博弈走向,将深刻影响全球科技产业的竞争格局与创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