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14 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作出一审判决。赵伟国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判决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涉案超 14 亿,严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伟国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 贪污国有资产 :2018 年至 2021 年,赵伟国与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北京通州商务园房产,通过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 4.7 亿余元。
- 为亲友非法牟利 :2014 年至 2021 年,赵伟国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8.9 亿余元。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019 年,赵伟国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 4645 万余元。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伟国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赵伟国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并罚。
昔日 “并购狂人” 的陨落
赵伟国,1967 年生,曾就读于清华大学,2009 年任紫光集团总经理,2013 年任董事长。在其执掌紫光集团期间,赵伟国曾因频繁进行并购而被称为 “并购狂人”。
2013 年,赵伟国出任紫光集团董事长后,随即斥资 17.8 亿美元收购展讯,2014 年斥资 9.1 亿美元收购锐迪科,25 亿美元接手惠普旗下公司新华三集团 51% 股权。据不完全统计,自 2013 年到 2019 年短短 6 年时间里,紫光集团已收购 20 多家公司,多为不同类型的芯片公司。通过多笔收购迅速扩张,紫光集团的资产也由 13 亿元增至 2978 亿元,成为当时中国芯片产业巨头。
这些交易被业内称为 “蛇吞象”—— 紫光以百亿级资本撬动千亿级资产,然而,疯狂的投资背后是被掩盖的债务危机。作为持股49%的股东,其通过健坤投资集团实质掌控紫光决策权,清华控股虽持股51%却未参与运营。这种股权结构失衡,为赵伟国将国企变为“私人提款机”埋下伏笔。
2018年清华校企改革启动后,失去“金字招牌”的紫光融资受阻,叠加赵伟国盲目扩张遗留的债务黑洞,最终在2021年触发破产重整。
2020 年下半年,紫光集团开始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2020 年 10 月,紫光集团决定不行使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六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赎回权。当年 11 月 10 日,紫光集团又遭披露其无力偿还 10 亿元人民币贷款,并于同月 16 日确认未能赎回 13 亿元人民币债券,构成实质债务违约。
紫光集团破产重组后的求生之路
紫光集团曾是半导体领域的明星公司,在赵伟国的经营下,虽一度辉煌,但最终因债务危机陷入困境。在赵伟国退出后,紫光集团的破产重组成为关键转折点,其未来走向备受关注。
2022 年 7 月 11 日,紫光集团宣布资产重整完成,紫光集团两家原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部退出,战略投资人 “智路建广联合体” 设立的控股平台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承接紫光集团的 100% 股权。
接手后,紫光集团内部的复杂性为新任管理团队带来了难度。紫光旗下的每一家公司都像是一个 “葡萄串”,一级公司下面还有二级公司、三级公司,总共有数百家公司。新管理团队用了近半年的时间梳理集团所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尽管在重整一年后,紫光集团进行了本金清偿和利息支付,成功地恢复了企业信用,并已改变了老紫光多年亏损的现状,但整合数百家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紫光系” 公司之间的协同发展更需要时间磨合。
从目前紫光集团旗下主要上市公司紫光股份和紫光国微的经营情况来看,仍面临较大挑战。2024 年,紫光股份全年营业收入为 790.24 亿元,同比增长 2.22%,但归母净利润为 15.72 亿元,同比下降 25.2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14.56 亿元,同比下降 13.06%。而紫光国微全年实现营收 55.11 亿元,同比下降 27.26%,归母净利润 11.79 亿元,同比下降 53.43%。
